約翰福音5章1-18節

耶穌在畢士大池邊治病

1 這事以後,猶太人的一個節期到了,耶穌便上耶路撒冷。 2 耶路撒冷靠近羊門的地方有一個水池,希伯來話叫畢士大,池邊有五條走廊, 3 裡面躺著瞎眼的、瘸腿的、癱瘓的等許多病人。 4 他們都在等候天使來攪動池水。水動時,第一個下去的,無論患什麼病都會痊癒。[a] 5 那裡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。 6 耶穌看他躺著,知道他病了很久,就問他:「你想痊癒嗎?」 7 那人回答說:「先生,水動的時候,沒有人把我放進池子裡,我要下去的時候,別人總是先我一步。」 8 耶穌對他說:「起來,拿起你的墊子走吧!」 9 那人立刻痊癒了,拿起墊子開始行走。那天正好是安息日, 10 猶太人便對那人說:「今天是安息日,你不可拿著墊子走路。」 11 他說:「那位醫好我的叫我拿起墊子走。」 12 他們問他:「叫你拿起墊子走的人是誰?」 13 那人不知道是誰,因為那裡人多,耶穌已經躲開了。 14 後來,耶穌在聖殿裡遇見他,對他說:「現在你已經完全好了,別再犯罪了,免得你遭遇更不幸的事。」 15 那人便去告訴猶太人醫好他的是耶穌。 16 因為耶穌在安息日給人治病,猶太人開始迫害祂。 17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父一直在工作,我也一直在工作。」 18 猶太人聽了,更想殺祂,因祂不但違犯了安息日的規矩,還稱上帝為父,把自己看作與上帝平等。

第1節,這事以後,指的是醫治好大臣的兒子。
第2節,描述地理場景。
第3節,描述那些人在這場景中。
第4節,描述他們為什麼在那裡。
第5節,其中一位病了38年。38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,這人應該已經試了許多方法,最後到這水池旁的走廊,等候那微小但可能的機會。
第6節,耶穌瞭解他的痛苦與絕望,進而問他是否想要痊癒?
第7節,這人沒有回答耶穌的問題,他在解釋為什麼他沒有得到那池水攪動帶來的醫治。
第8節,耶穌直接命令他起來。直接給解決方案。
第9節,那人循著耶穌的所給的方案,解決了他38年以來無法問題。但安息日是猶太人休息的日子,不能做事,不能拿東西,走路不能超過一定的距離。
第10節,這些猶太人只看到安息日的誡命,卻沒有看到那被行出來的神蹟。從說話的語氣,這猶太人應該是有相當權位。
第11節,那被醫治的人把責任推向醫治他的人,耶穌。
第12節,那猶太人繼續追問是誰叫他拿墊子。
第13節,那人病了38年,但似乎對醫治他的人没有很感謝,連祂是誰也不知道。
第14節,耶穌的話暗示這人生病乃是因為犯罪。
第15節,那人知道是耶穌醫治他後,便去告訴猶太人。這動作反映出他身體雖然被醫治,心裡仍然屈從於猶太人的權勢。
第16節,對猶太人而言,于犯安息日的誡命是很嚴重的。守安息日是十誡中的一條。這些猶太人知道遵守誡命,卻扭曲了神設立此誡命的用意。神的立意是要猶太人將時間、生命預留出來,享受與神同在的美好。但猶太人卻把守安息日變成了煩瑣的律法,例如安息日只能走多長的路、提多重的東西,失去與神同在的平安。這些猶太人只看見耶穌于犯誡命,卻無視於耶穌行醫治能力後面所見證的身份-神的兒子,彌賽亞。
第17節,耶穌的話在表明祂是神兒子的身份。安息日的誡命不適用於祂。
第18節,猶太人更加被激怒,因為在他們眼中如果耶穌只是于犯安息日,那衪並沒有威脅到他們的立場。但耶穌將自己等同於神,等於將這些猶太人打成反對神的一方。如果放任耶穌繼續下去,這些猶太人的政治地位將受到影響。



約翰福音5章19-29節

聖子的權柄

19 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子憑自己什麼都不能做,唯有看見父做什麼,子才做什麼。無論父做什麼,子也照樣做。 20 父因為愛子,便把自己的一切作為給祂看,而且還要把比這些更大的作為給祂看,叫你們驚奇。 21 父如何使死人復活、賜生命給他們,子也照樣想賜生命給誰,就賜給誰。 22 父不審判人,祂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, 23 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。 24 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誰聽從我的話,又信差我來的那位,誰就有永生,不被定罪,已經出死入生了。 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時候快到了,現在就是,死人將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將存活。 26 因為正如父自己是生命的源頭,祂也同樣讓子作生命的源頭, 27 又把審判的權柄交給祂,因為祂是人子。 28 你們不要因此而驚奇,時候一到,一切在墳墓裡的死人都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, 29 他們都要從墳墓裡出來。行善的人復活後得永生,作惡的人復活後被定罪。」

第19節,意指耶穌的能力從神而來,在地上執行神的計劃。
第20節,天父和耶穌之間是愛的關係,因為這緣故,天父將祂的過去的作為和未來的計劃都揭露給耶穌知道。將來更大的事,指的是耶穌死後復活。
第21節,意指耶穌連於神。在使人得救復活的事上與神同工。神並給耶穌權柄,想賜生命給誰就給誰。
第22節,指耶穌有從神來的權柄來審判人。
第23節,指神給耶穌的權柄,叫人能夠尊敬耶穌。而尊敬耶穌的,就等同於尊敬天上的父;而不尊敬耶穌的,就是不尊敬天上的父。
第24節,指相信耶穌所說的,相信祂是神兒子的身份的人,就會有永生。有永生的人不會被定罪,因為他們相信耶穌的身份,相信耶穌的死是為他們而死,而蒙恩使罪得以赦免。
第25節,時候指的是耶穌的到來,並為世人而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且死後復活。死人指的是世人,靈性己經死去,無法自覺。這些沒有靈性的死人,將因為聽見耶穌的聲音而復活。
第26節,生命的源頭指神是造物者,創造天地一切。耶穌在天地創造之前,就與神同在。萬物都是藉由耶穌所造。參考約翰福音1:1-3。
第27節,天父將審判世人的權柄給了耶穌。
第28節,時候一到指的是耶穌第二次再來。第一次來是行拯救的福音,第二次來是行審判。
第29節,行審判時,即使墳墓裡的死人,都要出來被審判。審判的標準是行善或作惡。



約翰福音5章30-47節

見證耶穌

30 耶穌繼續說:「我憑自己不能做什麼,我按父上帝的旨意審判,我的審判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是按自己的旨意行,而是按差我來者的旨意行。 31 「如果我為自己做見證,我的見證是無效的。 32 然而,有別的人給我做見證,我知道他為我做的見證是真實的。 33 你們曾派人到約翰那裡,他為真理做過見證。 34 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見證,我之所以提起這些事是為了使你們得救。 35 約翰是一盞點亮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享受他的光。 36 但是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,因為父交待我去完成的工作,就是我現在所做的工作,證明我是父差來的。 37 差我來的父曾親自為我做過見證。你們從未聽過祂的聲音,從未見過祂, 38 心裡也沒有祂的道,因為你們不信祂所差來的那位。 39 你們研讀聖經,以為從聖經中可以得到永生。其實為我做見證的正是這聖經, 40 但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 41 「我不接受人所給予的榮耀, 42 我知道你們沒有愛上帝的心。 43 我奉我父的名來,你們不接受我;若有人奉自己的名來,你們卻接受他。 44 你們喜歡互相恭維,卻不追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,怎能信我呢? 45 不要以為我會在父面前控告你們,其實控告你們的是你們一直信賴的摩西。 46 你們若信摩西,就應該信我,因為他的書裡也提到我。 47 如果你們連他寫的都不信,又怎能信我的話呢?」

第30節,意指耶穌的能力來自天父。而天父給耶穌權柄來審判世人,但耶穌按天父的旨意來行審判,因此,祂的審判是公平的。
第31、32 節,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,不是祂自己說了而已,而是有許多其他的人為祂的身份做見證。
第33節,「你們」指猶太人。「真理」指耶穌。
第34節,耶穌並不需要人的見證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,倒是人需要這些見證來認識耶穌,透過認識耶穌來得到上帝的救恩。
第35節,約翰是指施洗約翰。他的角色是來見證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。耶穌將他比喻成一盞明燈。人們靠近就看的清楚。
第36節,「比約翰更大的見證」指耶穌傳福音,上十字架,並死後三天復活。
第37節,「父曾親自為我做過見證」指的是耶穌受洗時,天上有聲音:這是我的愛子,我甚喜悅祂。參考馬太福音3:17。
第38節,因為他們不信耶穌,所以,神的沒有住在他們心𥚃面。
第39丶40節,聖經(指舊約)是用來見證耶穌、預表耶穌的到來,裡面不會有永生。永生要透過耶穌才能擁有。
第41節,耶穌不需要人為的榮耀。祂也不接受。
第42節,這些猶太人很勤讀聖經,堅守律法,但不是因為愛神的緣故,而是要透過這些事來得到爭取社會認同與政治利益。
第43節,人們不接受耶穌,即使祂清楚地表明祂是神的兒子,並行了許多神蹟來佐證祂的身份。相反的,若有人奉自己的名來,人們卻接受。這些話暗示人們無法理解神的心意,也沒有意願去了解,卻緊緊抓住自己的想法,用自己的有限去侷限神的無限。
第44節,人追求表面的事物,互相恭維取暖,沒有動機去追求上帝的的榮耀,而因為缺乏這種動機,也就沒有興趣知道耶穌的身份。
第45節,摩西帶領猶太人出埃及,頒布十誡。在猶太人心目中,摩西是神的代言人。
第46丶47節,如申命記18章,摩西五經之一所記載:「17 於是,耶和華對我說,『他們說的對。 18 我要在他們當中選立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,我會告訴他該說的話,他要把我的一切吩咐告訴他們。」這是神對摩西所說的。

【查經資料:約翰福音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