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3章9-21節
9 尼哥德慕又問:「這怎麼可能呢?」
10 耶穌說:「你是以色列人的教師,還不明白這事嗎? 11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我們所說的是自己知道的,所見證的是自己見過的,可是你們不肯接受我們的見證。 12 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要是說天上的事,你們怎麼會信呢? 13 除了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以外,沒有人到過天上。 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起銅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 15 叫一切信祂的人都得到永生。
16 「因為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祂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 17 上帝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藉著祂的兒子拯救世人。 18 信祂的人不會被定罪,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,因為他們不信上帝獨一的兒子。 19 光來到世上,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邪惡而不愛光,反愛黑暗,這就是他們被定罪的原因。 20 作惡的人恨光,不肯接近光,恐怕他們的罪行暴露出來。 21 但遵行真理的人喜歡接近光,好顯明他所做的是靠上帝做的。」
第9節,尼哥德慕對耶穌的回答表示難以置信。
第10節,耶穌卻認為尼哥德慕是以色列人的教師,應該要清楚這些事。從耶穌的眼中看當時以色列人對神的理解,顯然和耶穌期待的有些落差。
第11節,耶穌將自己和尼哥德慕放在兩邊,祂所說的、所見證的,是自己知道的、見過的,可是尼哥德慕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卻不肯接受。
第12節,耶穌所說地上的事,是指人要從水和聖靈所生才能進入神的國。耶穌的話暗示祂所揭露的訊息受到人的理解能力及信心的限制。雖然祂說了,人卻無法理解或沒有信心去相信。
第13節,耶穌更進一步去分別自已和尼哥德慕對事情理解能力的不同,因為所處的位置。祂從天上到地上來,所以能夠理解天上和地上的事。而尼哥德慕不曾到過天上,耶穌的話超出他能理解的範疇。
第14節,這指的是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以色列人埋怨上帝和摩西說:「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帶出來,叫我們死在曠野呢?這裡無糧無水,我們厭惡這難吃的東西!」,於是上帝派毒蛇進入以色列人中,咬死許多人,於是以色列人來找摩西,說他們犯了罪,埋怨神和摩西,請摩西求神原諒他們,叫毒蛇離開。摩西向神禱告,神跟摩西說,去造一條蛇掛在杆子上,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可活命。摩西就按神的話去做。這掛在杆上的蛇就是預表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世人可以因為仰望祂而被赦罪。
第15節,凡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且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爲他的罪而流的人,就可以成為神國的兒女,得到永生。
第16節,上帝派耶穌,祂唯一的兒子,來地上為世人而死,這計劃後面的動機是愛,因為神愛世人的緣故。對世人而言,只要相信,相信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,相信自己的罪所要付的代價已經被耶穌所付,那就可成為神國的兒女,得到永生。
第17節,上帝差耶穌來的目的不在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拯救世人。
第18節,當耶穌來到世上,世人會有兩種反映:信與不信。耶穌來之前,所有的人都是罪人。耶穌來以後,信祂的人,罪能夠被赦免,也就是因信稱義:因為相信耶穌而被神算為義。不信的人,仍然維持罪人的身份。
第19節,光是指耶穌基督,祂被神指派來到世上,但世人卻因邪惡的本性而不愛這光,而愛黑暗。所以這些不信耶穌的世人的選擇更加深了他們的罪。
第20節,作惡的人和光(耶穌)是不相容的,因為祂的存在會暴露這些人的罪行。所以這些人不想接近祂,要是想辦法除滅祂。
第21節,遵行真理的人與光(耶穌)相容,他們也喜歡接近光,因為這樣更能被清楚地看到,他們所做是的是靠上帝做的。